轉眼間2010年就要結束了。

這一年來工作、生活都改變了不少,唯一不變的是單身這件事情。最近非常多朋友結婚,接觸很多對新人,看著很多美好的愛情,但卻越來越不會羨慕。我當然為朋友的幸福開心,也還是會被溫馨浪漫的情節感動到幾乎落淚,只是我自己的心情似乎已經可以淡然而不受影響了。

說冷感也可以,總之就是這一切彷彿都與我無關,那都是別人的故事,不會在我身上發生一般。

我不想戀愛嗎?當然想。
我不想幸福嗎?當然想。

可是,到底要怎麼愛上一個人呢?又要怎麼讓一個人可以愛上我呢?
我發現自己已經退化到國中程度,宛若情竇未開的狀態。
不懂愛情,也不會愛人了。
我當然也曾想過就隨便談幾個戀愛增加經驗值吧,但真的連這樣的人選都不太有。聊得來的朋友很快把我當成哥兒們,聊工作聊感情聊把妹,好像我根本不是個女生;其他少數曾經釋出好感的對象,總又有讓我無法接近的理由。

他太輕浮。
他太計較。
他自我中心。
他不貼心。
他太完美主義。
他太大男人。
他聽的音樂不對tone。
他說的笑話不好笑。

……姊妹說,反正你不喜歡就是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挑剔,如果喜歡的話一切都不成問題。

沒錯啊,我無法反駁。但是到底要怎麼喜歡上一個人?怎麼能像以前那樣,為一個人全心全意付出?偷偷注意著他的一切,買下他會喜歡的東西當作小驚喜,在他需要的時候不顧一切飛奔而去,用照片、用文字、用盡一切可能的紀錄著所有瑣碎卻令人微笑的點點滴滴,在心中任憑愛情恣意生長壯大而狠狠壓制我的胸口直至無法呼吸。

我已經,完全忘記這是怎麼一回事了。

最近開始覺得一個人也沒這麼可怕了。反正早已經習慣一個人逛街、一個人吃飯、一個人看電影、一個人看表演、一個人躺在床上失眠。

除了偶爾寂寞,其實我真的也已經習慣這樣的生活了,沒什麼特別好的地方,但也沒什麼不好。

於是我在想也許就會一直這樣下去了。
學會對愛情不抱期望,學會更習慣一個人,也許都比學會戀愛來得簡單。
只不過是跌倒的時候要自己爬起來,只不過是哭的時候要自己擦眼淚,

只不過就是如此而已。

深呼吸,反正不會就不會了,沒什麼大不了的。
就算是一個人,也可以過得很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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